根据日前国务院公布的《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从2011年到2015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由1.78亿增加到2.21亿,老年人口比重将由13.3%增加到16%。按照联合国传统标准,当一个国家60岁以上的老年人口达到总人口的10%时,便进入“老龄化社会”;当超过14%时,便进入“老龄社会”。很显然,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并即将迈入“老龄社会”。相对于经济发展水平来说,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乃至“老龄社会”提前了,从而导致我国应对起来要复杂得多,难度也大得多。
上世纪90年代初,我国每10个年轻人养一个老年人,现在这一比例已经达到3比1。越来越多的家庭将出现4个老年人、1对夫妇和1个孩子的所谓“421”格局,家庭可以为老年人提供照料的资源越来越少,老年人照料问题将更多地求助于社会。所以调动全社会的力量,大力发展养老产,业显得日益紧迫。
一、我国养老产业的现状
(一)居家养老为主,社区、机构养老为辅
中国是崇信儒家文化的国家,长期以来形成了“居家养老”的传统模式,养儿防老、一家之长的主导地位、几代同堂等传统观念根深蒂固。选择居家养老的人们,他们生活在家庭中,感到“熟悉”和“自由”,经济上也比较划算。同时,从社会的角度考虑,居家养老的社会硬件设施成本几乎为零。
但由于现代社会生育率下降、人均寿命延长,都直接导致了家庭供养资源的减少;另外,社会竞争加剧、生活节奏加快、工作负担加重,也致使居家养老的人力成本剧增,一般家庭难以承受,赡养者疲惫不堪;加上“421型”家庭的增多、空巢家庭等等问题的出现,居家养老这一传统养老方式必将随家庭结构的变化而逐步向社会养老过渡。
而我国新出现的社区居家养老是在城市各个社区建立养老护理服务中心,老人仍然居住在自己的家里,享受服务中心提供的营养、医疗护理和心理咨询,并由服务中心派出经过训练的养老护理员按约定定时到老人家中为老人提供做饭、清扫、整理房间等家务服务和陪护老人、倾听老人诉说等亲情服务。其实质也是建立在“居家”的基础上的。
相对于机构养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更为适应我国老年人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特征,能最大程度地满足老年人的心理需求,有助于他们安度晚年,也更为符合中国国情。
(二)逐步完善政策,推动多元化养老
在坚持政府主导,充分行使政府在制定政策、出台规划、资金投入等方面职责的前提下,我国还积极动员、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建设,这是在中国经济条件尚不发达、公共财政投入有限的情况下,推动养老服务健康、快速发展的一条捷径。
目前,我国正加大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福利服务机构的扶持保护力度,同时对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进行指导和规范。这表现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以合资、独资的方式兴办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养老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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